太极实业: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太极实业太极实业(SH:600667)2024-01-25 10: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0]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5]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15]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18]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7][18] - 年度述职报告含七方面内容,最迟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其他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股东或董事冲突时,独立董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31]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