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12月28日以募集方式设立,2018年11月27日进行工商登记变更[2] - 1992年7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万股,1993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4,122,521元[3] - 2003年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公司受让占公司总股本68.25%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9] - 公司股本结构中股份总数为864,122,521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3]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3] -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投资者权益与义务 - 投资者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公告,期间不得买卖[16] - 投资者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增减5%应报告、公告,事实发生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16] - 投资者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告[16] 股东诉讼与请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32] - 董事会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或提案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30][31][3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30][31]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3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37]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或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5]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65] - 董事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在1年内仍然有效[65]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1/2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7]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1]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86]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独立监事1人,职工代表3人[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9]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9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7] - 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0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30,000万元[102]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0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12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5]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7]
天地源: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