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如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8] 会议通知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日,特殊情况除外[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董事认可[10]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殊情况从规定[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则 - 利润分配等决议需依据正式审计报告[2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0] - 部分情况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20][2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3] 董事会秘书规则 - 董事会秘书是高管,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委任[25] - 负责准备报告文件等多项工作[26] - 公司董事或高管可兼任,会计师和律师不得兼任[2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