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先导基电先导基电(SH:600641)2024-04-26 12: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专门会议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3] - 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 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24] 履职支持与保障 - 公司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费用[25] - 出席会议者有保密义务[25] - 按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8]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8] - 履职遇阻碍可反映或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未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9]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29][30]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审议并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