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订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股份收购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需满足连续二十日股价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之一[3] 股东提名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名董、监事候选人,每提案不超两名董事和一名监事[3] 选举制度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股东大会选举董、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 董事职务解除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4][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应在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二日内披露情况[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特定情形,报告下任董事填补空缺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6]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不少于十年[7] 人员辞职生效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7] - 监事辞职一般自报告送达监事会生效,特定情形下下任监事填补空缺生效[7] -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致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下任监事填补空缺生效[7] 现金分红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的10%[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20%[9] - 现金分红金额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超当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50%,公司应披露[9] 不分配情况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或带相关段落无保留意见,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资产负债率高于一定比例,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经营性现金流低于一定水平,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披露事项 - 年度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红利与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应详细披露[10]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12] 分红政策实施 - 调整后现金分红政策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11][12] 分红方案披露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方案合理性[11]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3]
新世界:新世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