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三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6] - 协助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7]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8]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8] - 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法规培训[8] 董事会秘书处 - 工作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11] - 协助筹备会议、组织信息披露等[12] 信息报送 - 财务部及时向秘书处报送财务报告[13] - 决议涉及部门或人员及时报送执行情况[13]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3] - 董秘和代表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3] - 被上证所通报批评的董秘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3] 制度说明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