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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天正: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金自天正金自天正(SH:600560)2023-11-24 08: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通过[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工作小组 - 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5]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书面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列席[16]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1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