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公司设3名,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1] - 不符合资格应立即停止履职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决策权限 - 涉及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17]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7]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机构报告[2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4] 独立董事津贴及保险 - 公司应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5]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5] - 条件允许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亦同[27]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金自天正: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