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6]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多种事项[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3]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3]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时审核[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作判断前,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12]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相关安排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时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6]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批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但未获批的公司有权终止[18]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不支付对价等9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表决[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可修订,报股东大会批准[22]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009年制定的相关制度废止[22]
宁夏建材:宁夏建材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