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冠豪高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批 - 2021年10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8][9] - 2021年12月20日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 股票授予 - 2022年1月20日向305名激励对象授予3741万股限制性股票[14][15] - 2022年12月16日以2.77元/股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42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6] 股票回购注销 - 2022 - 2024年多次对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多批次人员及不同数量股份[15][16][17][18][19][20][22][23][25] - 2024年4月10日因50名激励对象不满足条件,拟回购注销2,673,300股,调整后回购价2.52元/股[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