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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柳化股份柳化股份(SH:600423)2024-05-31 09:1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不能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2] - 不能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2] - 最近12个月内不能有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3]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能超过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能超过6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