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