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咏梅)
红星发展红星发展(SH:600367)2024-04-25 10:0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 需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且有5年以上高校会计系教授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任职禁止情况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担任[5] 兼任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