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子军)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 直接或间接持股 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 36 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2] - 近 36 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2] 其他任职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 3 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审查与后续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资格审查[3]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