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精伦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高燕)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限制条件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不得任职[3][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精伦电子任职不超六年[5] 被提名人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声明日期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7]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限制条件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不得任职[3][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精伦电子任职不超六年[5] 被提名人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声明日期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