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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洪都航空洪都航空(SH:600316)2023-11-29 10: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负责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1] - 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时可豁免[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21]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