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1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8] - 选任时提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提前五天送达,紧急情况可豁免[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4] 资料相关规定 - 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