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SH:600310)2024-02-06 10:2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工作要求 - 工作时公司提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11] - 考评董事和高管需其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11] 细则试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