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3][4] 董监高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交所自董监高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原任期届满半年内每年锁定75%[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董监高交易规定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董监高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9][10]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季报等公告前10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10] - 公司特定关联方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参照规定执行[12] - 董监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董监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3]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按本办法管理[13] - 董监高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13] - 办法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3] - 办法与新规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3]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之日起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