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与控制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份可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经营受公司职能部门和事业部指导监督[6] - 重大事项超权限需提交事业部或公司审批[6] - 股东派出人员委派由总裁推荐,董事长审批[12] - 发展战略应与公司整体战略协调一致[19] 财务与制度 - 子公司纳入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21] - 实行统一会计制度和政策[15]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报公司批复[16] 重大事项审议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需汇报并按公司批准执行[18] 信息与审计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21] -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3] - 分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执行审计决定[24] 档案管理 - 子公司按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按法规章程执行[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