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 会议召开 - 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通过[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地点等内容,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17][18]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20] 决议落实与资料保存 - 监事督促落实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1]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