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监管相关 - 2024年8月30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2] - 上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程序[2] 报告披露 - 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 - 董事会应加快推进定期报告披露工作[3] 股票处理 - 自法定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起停牌[3] - 停牌2个月未披露或董事问题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 后续行动 - 积极推进整改和报告编制披露工作[4] 其他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5] - 公告发布于2024年8月31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