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未变[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4种情况需召开[1]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至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含会计专业人士[1] - 监事会由5至11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2] 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年度净利润等多项条件[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或累计分红不低于5000万元[2] - 出现当年度未盈利等5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或变更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3]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为重大事项[2] 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1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新《公司章程》,旧章程废止[4] - 变更事项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修订需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6] -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5][6]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6]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