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6] - 董事会秘书不迟于四十八小时报告临时会议提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6] - 会议变更需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议案提前十个工作日送交秘书[12] - 新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列入表决[13]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22] -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21][22] - 通讯表决后公司指派人员统计结果并签字确认[21] 会议记录 - 会议签到薄等保存十五年[10]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十五年[24][29] - 紧迫时秘书三日内整理完记录送达董事,董事三日内签名返还[28] 会议议程与方式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或首席执行官提议事项可列入议程[18] - 董事意见未保障且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要求时召集现场会议[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20] 决议相关 - 决议记载参与表决董事名单和表决结果[24]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25] - 首席执行官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执行情况[32]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32] - 董事会对决议执行情况评价并记录[33] - 董事会建立决议执行记录制度并指定人员[34] 规则修改 - 三种情形须及时修改议事规则[34] - 议事规则修改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34] 其他设置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36] - 公司设独立董事并建立工作制度[36]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8]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8]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