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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4-04-12 15: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8]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10]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财务报告有问题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决定[20] - 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1]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22]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