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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4-04-12 15:37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5]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5]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