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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3-12-29 10:01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所作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 公司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 日下午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并现场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星星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徐海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和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