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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3-12-13 11: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立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份比例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候选人[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及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2] 会议资料提供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2] 津贴标准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