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与交易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董监高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提案[4]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 - 公司原规定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现新增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2] 担保规定 - 原规定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现新增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规定[3]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股东和代理人数、有表决权股份数及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8] - 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8]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对提案应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8]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8]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修改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大会不表决[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一人[1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9]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10]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1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高级管理人员与薪酬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12] 财报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必要时说明原因并备案[13] 制度修订 -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同步修订多项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5] - 《公司章程》等部分制度修订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5] 其他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等事项需关注[12] - 被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和监事[12][13] - 监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董事会任免董事会秘书后需向社会披露并向相关部门备案[12]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