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委托贷款额度 - 可向晋江太平洋提供不超3.45亿元委托贷款[1] - 可向丹马士物流提供不超1.47亿元委托贷款[4] - 可向盐田码头提供不超2.25亿元委托贷款[8] 已发放委托贷款 - 2023年12月21日浦东公司向晋江太平洋发放1.2亿,利率2.3%,期限至2024年12月21日[2][3] - 2023年12月20日沪东公司向丹马士物流发放1.47亿,利率2.3%,期限至2024年12月19日[6] - 2023年12月20日集箱公司向盐田码头发放2.25亿,利率2.3%,期限至2024年12月20日[10] 委托贷款余额 - 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为1.25亿元,占净资产0.11%[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为21.56亿元,占净资产1.92%[12]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金额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