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复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天力复合天力复合(BJ:873576)2023-12-25 09:03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0]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7]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资料保存与费用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2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津贴与细则生效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4] - 细则经股东大会通过且北交所上市后生效,修改自通过日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