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五日内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14] - 股东大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4]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三项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 独立董事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20]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21]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公告[22] - 特定情形下,独立董事应向北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2] 公司支持 - 公司应按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