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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和新材东和新材(BJ:839792)2023-12-11 08:2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11月17日披露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3] - 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3]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含代理人)1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86,644,169股,占比52.34%[4] 会议内容 - 审议7项议案,包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等[7] 表决方式 -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8] 结果说明 - 会议召集和召开等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