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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美菱: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科美菱中科美菱(BJ:835892)2023-12-28 10:3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 兼任高管的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被建议撤换[9] - 现任董事出现不符情形应1个月内离职[9] - 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情况[9] - 特定情况公司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12]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或任期届满后2年有效[1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8] 交易决策相关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决议[22] - 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2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24]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28]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2][2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31] 其他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2] - 未规定事项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