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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甲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百甲科技百甲科技(BJ:835857)2023-10-30 08:34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等情形的法人或组织[8]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监高等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需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需股东大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授权与规定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的关联交易[16] - 每年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金额,超预计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6] - 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8]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19] -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