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富士达富士达(BJ:835640)2024-03-15 12:55

制度审议 - 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2]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会议规则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5] - 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经全体同意不受限[5] - 表决记名投票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8]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应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参会要求 - 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委托书有内容要求[6]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8] - 会议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