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 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1/2[7] 总经理规定 - 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7] - 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总经理需提前二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获批后离任,董事会一个月内批复[8]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定代理人选[10] - 总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7] 总经理职责 - 各分、子公司行政负责人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经营管理情况[17]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12][13] - 总经理可提增设或撤销职能部门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7] 会议制度 -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主持,讨论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19] - 公司遇紧急情况,召开总经理会议不受提前一日通知限制[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决定[20] 报告事项 - 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涉金额500万元以上,总经理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2] -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涉金额100万元以上,总经理立即报告[22] -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金额100万元以上,总经理立即报告[22] - 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涉金额100万元以上,总经理立即报告[2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金额100万元以上,总经理立即报告[22] - 重大行政处罚涉金额50万元以上,总经理立即报告[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总经理一个工作日内报告[23]
三友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