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3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5]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等[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前三项需过半数同意[9] - 还可讨论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10] 会议安排 - 董事会秘书安排会议,应有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1] - 记录含召开信息,表决结果载明票数,意见明确类型理由[12] 制度生效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