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于2023年12月12日经董事会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任何担保[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15]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提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提前15日通知股东[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请求/提议/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15][20][2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9]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9] 股东大会提案与登记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4]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25]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15] - 股东大会分为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股东网络投票视为出席[1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0] 股东会议登记与主持 - 股东进行会议登记需按规定提供文件,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要求不同[28]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他人主持[31]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32] 股东参会便利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42] 董事、监事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2]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42]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3] 分红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7]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规则修改与生效 - 《公司法》等修改或股东大会决定修改规则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51]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52] - 本规则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3]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之日起生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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