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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安洁新安洁(BJ:831370)2024-04-18 10:53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4月3日通讯发通知[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3]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5]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需提交股东大会[6]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审计委同意3票,需提交股东大会[10] -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同意9票,因2023年亏损不分配,需提交股东大会[18]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9票,需提交股东大会[19]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9票,需提交股东大会[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意9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9] - 《关于资产(商誉)减值的议案》同意9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15]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董事会同意9票、审计委同意3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21][22][23][24][25][26][28][29][32] - 《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2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26][28][30] 财务相关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借款授信额度不超过2.55亿元[27] -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2.55亿元无偿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无偿担保[29] 其他 -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1][32]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决议[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