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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化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迪尔化工迪尔化工(BJ:831304)2023-10-26 09:55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7][8] 关联方信息告知 -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9]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无则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都没有则执行推定价格,还没有则执行协议价[17]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11]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由总经理审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关联董事、股东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1,23,25]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25]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作出决议,普通事项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经2/3以上通过[2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30]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定价政策、协议主要内容、当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等[35][37] - 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应在特定时点及时披露,筹划事项不确定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在交易确定达成时披露[37]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对外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41]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相关规定[4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其他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本制度“以上”“不超过”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4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或废止由股东大会决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