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于2024年1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需关注事项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重大变更事项[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或出现破产等情形需关注[8] - 董监高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9] 保密要求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1] - 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在无关部门或个人间传播[12]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12] 违规处理 - 未履行保密义务的内部人员,公司将追究责任和处罚[14] -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内部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制度说明 - 制度以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为准[17] - 涉及军工、国家秘密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