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咨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审议 - 2023年9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五日通知委员[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6] - 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参会委员签字[21] 后续事项 - 会后五日内会议文件等交董事会秘书存档[26] - 审议意见决议生效次日书面提交董事会[27]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