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临时股东大会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定[4]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4] 资产减值 - 公司及下属企业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事项(不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决定[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不受通知方式及时限限制[5] - 1/3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外部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有重大分歧等,可书面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董事会应采纳[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5] 党委职责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6]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职权和规定程序决定[7] - 党委参与公司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等重大决策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决策[8] - 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需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8] 领导机制 -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人员可交叉任职[7]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符合章程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2]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修改[10][12] - 公司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1][1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需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9] - 若年度盈利但公司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需说明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10][12]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4] - 审计部门负责人聘任或解聘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14]
深振业A:《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