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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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1 11:4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 2024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
精工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1 11: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0日召开,现场10:00,网络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2] - 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3] 会议审议及登记 - 审议总议案及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 - 11:30、13:00 - 16:30[7] -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06,投票简称为精工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交易时间[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9:15 - 15:00[15]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9]
精工科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1 11:47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 ...
精工科技:职工代表大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2024-09-11 11:47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9月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实施前征求员工意见[2] - 实施利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激励机制等[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9月12日[5]
精工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11 11:47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1]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人员回避表决[2] - 相关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精工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9-11 11:47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人,董监高8人[10][24]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不超749.9982万股,占总股本1.65%[11][30][37] - 受让价格为7.88元/股[11][34] - 存续期48个月,可提前或延长终止[11][12][39]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为32%、30%、38%[11][12][40] 股份与资金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1%[11][24] - 董监高拟持有份额1591.76万份,占比26.93%;核心人员及骨干员工拟持有份额4318.2258万份,占比73.07%[26]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5909.9858万元,份数上限为5909.9858万份[29]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25元/股,数量上限不超750万股(占总股本1.65%),下限不低于500万股(占总股本1.10%),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至18750万元[31] -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499982股,占总股本1.65%,成交总金额125126690.47元[31] 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为考核年度,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84亿元,2024 - 2025年之和不低于4.14亿元,2024 - 2026年之和不低于7.13亿元[43]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合格解锁比例100%,不合格为0[45] 管理与决策 - 采用公司自行管理方式,设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48] - 持有人会议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3][54] - 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54]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55] - 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57] -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5日内召集[57]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58]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8] 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59][60] -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时,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63]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64] - 员工持股计划可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前终止[65]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66] - 2024年10月中旬公司将749.9982万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75] - 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1.01元/股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347.49万元[75] - 预计2024 - 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分别为291.81万元、1244.17万元、576.11万元、235.40万元[77] - 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79] -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监高,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与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79]
精工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9-11 11:47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参加人数不超125人,董监高8人[10][25] - 股票来源为回购专用账户,不超749.9982万股,占总股本1.65%[11][31][38] - 受让价格7.88元/股[11][35] - 存续期48个月,可提前或延期终止[40]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32%、30%、38%[11][12][41] 资金与份额 - 员工自筹资金不超5909.9858万元,份数上限5909.9858万份[30] 业绩考核 - 2024 - 2026年为考核年度,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84亿元,2024 - 2025年之和不低于4.14亿元,2024 - 2026年之和不低于7.13亿元[44] 管理与决策 - 采用自行管理方式,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草案及办理相关事宜[51] - 持有人会议是内部管理权力机构,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53][56]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8][61] 时间安排 - 2024年10月中旬将749.9982万股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81] 费用相关 - 确认员工持股计划总费用预计2347.49万元[81] - 2024 - 2027年费用摊销分别为291.81万元、1244.17万元、576.11万元、235.40万元[83] 股份回购 - 2023年9 - 11月回购股份7499982股,占总股本1.65%,成交金额125126690.47元[3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25元/股,数量上限750万股占比1.65%,下限500万股占比1.10%,资金总额区间12500万元至18750万元[32]
精工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4-09-11 11:47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 - 董事会同意实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关联董事审议时回避表决[2] - 董事会说明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3]
精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1 11:4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赞成(3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李爱军先生、金力先生回避 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
精工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9-11 11:47
员工持股计划人员与资金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人,董监高为8人[5]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5909.9858万元,份数上限为5909.9858万份[6] 回购股份情况 - 2023年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元/股,数量上限不超750万股(占总股本1.65%),下限不低于500万股(占总股本1.10%),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至18750万元[8] - 截至2023年11月10日,累计回购股份7499982股,占总股本1.65%,最高成交价17.30元/股,最低成交价15.36元/股,成交总金额125126690.47元[8]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48个月,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9] - 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2%、30%、38%,解锁时点分别为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24、36个月[10] 业绩考核目标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84亿元[12] - 2024年和2025年扣非净利润之和不低于4.14亿元[12] - 2024 - 2026年扣非净利润之和不低于7.13亿元[12] 权益递延与解锁规则 - 若第一个考核期公司业绩不达标,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若第二个考核期仍不达标,权益可递延至第三个考核期[13]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合格解锁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1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意见书[14]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20] - 持有人会议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且持有人会议需有合计持有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21] 管理委员会规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1] -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主任应在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3]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4]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授权与变更终止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至计划实施完毕有效[25][26]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28] 清算与收益分配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财产[28]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收益,如分配则按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30] - 每个会计年度可分配交易出售股票所得现金或其他可分配收益,按持有人份额占比分配[31]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计划货币性资产,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31] 融资与持有人规定 - 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参与方案[31] - 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处置份额,特殊情况除外[32] - 持有人出现重大违规等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资格、收回收益和未解锁份额,按孰低原则确定收回价格[32] - 持有人出现特定非主观过错情形,管理委员会取消资格,已实现现金收益可由原持有人或继承人享受,未解锁份额按“受让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回[33] - 持有人退休或因执行公务丧失劳动能力,参与资格、已实现收益和持有份额不受影响[33] - 公司可根据持有人考核或职务/职级变化调整持股计划份额[34] 其他规定 - 员工因持股计划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36] -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