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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1 10:2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 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当占 1/3 以上的比例,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 ...
容知日新: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1 10:22
| |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340100664238732X。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经过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72 万股,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hui Ronds Science & Technolog ...
容知日新: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1 10:2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0:22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6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暨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手续已完成 ...
容知日新(688768) - 容知日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第1次汇总
2023-11-24 07:56
公司经营与业绩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已由证券事务代表孔凯先生介绍 [2] - 公司一般在每年11月份启动次年预算工作,商定次年经营目标 [2] - 公司期待明年下游行业需求落地速度加快,同时新产品在客户端得到更好的验证和反馈 [2] 行业竞争与市场拓展 - 公司正视PHM行业竞争,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和技术研发以保持竞争力 [3] - 公司产品具有一定通用性,开拓新行业时会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并调整解决方案适配性,整个过程时间不会太长 [3] - 公司积累的诊断数据和故障案例是核心竞争力之一,可不断完善算法模型提高设备智能运维水平 [3] 行业应用场景 - 轨交行业应用场景为看护各大轨道交通站点的电扶梯和环控系统 [3] - 汽车行业应用场景主要是看护整车厂的生产产线 [3] 费用与人员管理 - 公司期间费用增加主要系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增加所致 [3] - 人员支出增加为期间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研发、销服人员增幅较大,且薪资水平有所提升 [3] - 公司为吸引优秀人才持续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提高了员工薪资水平 [3] 投资者参与 - 参与单位包括中信建投、人保资产、海通资管、中交基金、兴证全球基金、兴合基金、拾贝投资 [5]
容知日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9 12:0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4435 号 二○二三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4435 号 致: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容知日新"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3-11-09 12:09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合计 8 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 ...
容知日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2023-11-03 10: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明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 构")接受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知日新"、"发行人" 或"公司")委托,作为容知日新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并指定保荐代表人孔晶晶先生和王奇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 ...
容知日新: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03 10:2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 59 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3 10:18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3-060 鉴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 等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同步更 新,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 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于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