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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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09:23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1年10月15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1年11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1年1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12] - 2022年12月8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3] - 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13] - 2024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4][15][16] 解除限售相关数据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解除限售比例30.00%[17][18] - 2021 - 2023年度累积营业收入48.09亿元,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100%[19][20] - 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36人,解除限售数量33.9690万股[21] 其他情况 - 除4名激励对象离职外,36名激励对象年度OKR绩效得分均≥7.5,本期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1[20] - 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办理手续[16][22][23][24]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8 09:23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 - 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在江西九江湖口县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激励计划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晨光新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09:2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28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11] 参会情况 - 250名股东和代表参会,代表200,921,501股,占比64.1066%[12] 议案情况 - 审议《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通过[15][18] - 同意200,697,947股,占比99.8887%[18]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1-28 09: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2021年11月17日,激励对象由48名变为46名,授予数量由91.00万股调为84.00万股[6] - 2021年12月14日,实际授予对象44人,实际授予数量81.00万股[6] - 2022年6月8日,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81.00万股调整为105.30万股[12] - 2023年6月2日,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3.18万股调整为82.134万股[14]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2022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41.12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16日[7] - 2023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37.011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14日[8] - 2024年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33.96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1%[17] - 第三次解除限售比例为30%[9] - 第三次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13日届满[9]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4年1月30日,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8.112万股[8] - 2024年10月30日,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3.042万股限制性股票[15]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条件 - 2021 - 2023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入为48.09亿元,本期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完成度≥100%[10] - 2021 - 2023年度公司累积净利润不低于11.80亿元,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1] 决策意见 - 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解除限售[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解除限售[2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法规规定,尚需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23]
晨光新材: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024-11-28 09:23
激励相关 -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4]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969万股[4]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4]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8 09:23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0,921,50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4.106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中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18 09:26
证券代码: 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第 1 页 共 11 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 一、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二、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三、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 | 议案一:《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 第 2 页 共 11 页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 会的顺利召开,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如下: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晨光新材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 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 ...
晨光新材: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问答汇总(10月份)
2024-11-13 08:35
业绩报告 - 《晨光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2] 新产品研发 - 募投项目“气凝胶”及其相关产品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 - 募投项目“气凝胶”产品设计产能为2000吨/年[2] 市场扩张 - 公司主要生产厂区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在建生产基地有安徽省铜陵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江西省九江市龙山生产基地[1] 其他信息 - 2024年10月接听投资者来电7起[1] - 2024年5月公司收到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 目前功能性硅烷行业供给端总产能逐步释放,新增产能集中在国内[2]
晨光新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调整及回购注销法律意见书
2024-10-30 08:45
激励计划 - 2024年2 - 3月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3][15] - 2024年2 - 3月公告激励对象名单等情况[13] - 2024年10月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议案[15] 股票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6.23元/股调为6.13元/股[5][18] - 以6.13元/股回购注销2名离职对象3.00万股股票[5][21] 利润分配 - 2023年以313,417,78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10元(含税)[16] 后续工作 - 及时公告调整和回购注销相关文件[22] - 向中登公司申请回购注销手续[22] - 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22]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30 08:45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苏亚金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江西晨 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 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 沟通,苏亚金诚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