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60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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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2025-08-26 09: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人;重大事项报告人负有向主管 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的义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整 理及上报工作。董事会秘书可以根据信息披露的需要,要求重大事项报告人提供或补充提供 所需的材料,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和材料予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其处理方式。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需要公司 履行披露义务的事项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按照《上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项可能知情的人士。 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履行相 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重大事项报告人在公司重大事项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09: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 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其它管理系统保 持诚实、有效的方法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审计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 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 效果,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09: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9: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审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09: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高管层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 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 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副总 经理的职权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未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 ...
丽人丽妆(605136.SH):上半年净亏损3275.9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09:06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8.31亿元 同比下降13.9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275.9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 [1]
丽人丽妆: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75.97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新浪财经· 2025-08-26 09:0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31亿元 同比下降13.9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3275.97万元 上年同期盈利269.41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1]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9:0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丽人丽妆化 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 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拟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08-26 09:04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09:04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工作对象包括股东、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等[6] 责任与部门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工作[8] - 董事会办公室是管理部门[8] 日常工作与沟通 - 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披露、组织活动等[10] - 各部门为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信息[11]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站等[12] 接待与调研 - 按规定接待投资者,重要接待需记录等[13] - 安排高管会见按对等和重要性原则[14]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按规披露信息[15] - 与调研方沟通需其出具证明并签承诺书[15]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建立核实程序[16] 其他管理事项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1] - 不评论证券分析师报告,按情况处理[17]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活动记录[17]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秘负责[18][19] - 说明会提前公告,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19][20] 人员要求 - 工作人员应热情对待投资者,具备四项素质技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