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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目前拍卖时间和形式未确定,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影响日常经营管理 [1][2][3] 分组1:股东股份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韬持有公司股份129,980,304股,占总股本32.46% [1][3] - 黄韬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3] - 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数量的7.69%,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1][3] 分组2:司法拍卖事项 - 徐汇法院在执行翁淑华与黄韬离婚纠纷一案中,责令黄韬履行义务但未履行,裁定拍卖、变卖其持有的10,000,000股公司股票 [2]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尚未公示,拍卖时间和形式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 [1][2][3] 分组3:影响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1][3] 分组4:公司经营及信息披露 -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
丽人丽妆: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27 12:2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1][2][3]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未提及,召集人为董事会 [3] - 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3点30分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1楼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3] -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相关规定执行 [3] - 未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相关内容 [3] 会议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关于预计2025年度及2026年1 - 6月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 - 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4]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数量总和,可通过任一账户参加网络投票,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4][5]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拥有票数或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该项选举票无效 [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5]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5]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股票代码605136,股票简称丽人丽妆)有权出席,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 - 公司聘请的律师 [6] - 其他人员 [6]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登记,2025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送达,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带原件 [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7] - 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2楼会议室 [7] 其他事项 - 联系人为王壹、杨宇静 [6] - 联系电话为021 - 64663911,联系邮箱为shlrlz@lrlz.com [8] 附件相关 - 附件1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一个打“√”,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8][9] - 附件2为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股东大会相关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股东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投票,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以每个议案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可集中或组合投给不同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9]
丽人丽妆: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2:16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4][6][8][9][12][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华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召开符合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和格式合规,未发现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3]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400,328.98元,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预案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符合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 [6]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 2024年度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情形 [6]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预计2025年度及2026年1 - 6月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预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情形 [6]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对2024年末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11.8113万元 [8] - 监事会认为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同意本次计提 [8]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5年共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5亿元的授信额度 [12]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5年度公司拟以不超过90,000万元(余额)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2]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2]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丽人丽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2:16
利润分配预案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00,328.98元,与2023年相比出现亏损,因此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2,751.00元 [2]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 -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半年度/第三季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经董事会评估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4][5] - 半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为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5] - 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为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4][5]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 风险警示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5][6]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11:51
财务相关 - 审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1]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00.0000万[12] 人员审核 - 葛伟俊2021年10月30日通过相关审核[16] - 王昌2020年10月30日通过2020年代相关审核[17] - 王薇2020年10月30日通过2021年年检[17]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3-27 11:5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72,818.59万元,上年度276,239.23万元[1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10.11万元,上年度120.38万元[1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72,808.48万元,上年度276,118.85万元[14] 审计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26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事务所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扣除情况[7]
丽人丽妆(60513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谢乐
2025-03-27 11:50
业绩相关 - 2024年进行中期分红,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合规[9] - 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2023年度下降超20%[10] 公司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7] 治理情况 - 2024年1 - 9月19日,独立董事参加各类会议多次[3][8] - 2024年1月至辞任日,独立董事现场工作8天[5] - 公司形成较完善内控体系,无重大和重要缺陷[10][11] - 确认2023年度高管薪酬及预计2024年度薪酬合规[11] - 独立董事对董事及独董候选人无异议[12] - 2024年1月至辞任日,公司及股东无违反上市前承诺情况[12] 信息披露 -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3]
丽人丽妆(60513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徐文韬
2025-03-27 11:50
人员变动 - 徐文韬2024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 履职情况 - 2024年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参加和出席均为1次[4] - 至2024年12月现场工作7天[4] 审计沟通 - 与立信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多方面沟通[6] 公司情况 - 报告期内内控有效,无重大和重要缺陷[7] - 至2024年12月公司及股东无违反上市前承诺[7] -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遵守“三公”原则[8] 未来展望 - 2025年加强与管理层和事务所沟通,落实监管要求[9]
丽人丽妆(60513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雯瑛
2025-03-27 11:50
业绩相关 - 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2023年度下降超20%[8] 公司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 人员出勤 - 2024年独立董事张雯瑛各会议全勤,现场工作15天[4]
丽人丽妆(605136) - 关于2025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3-27 11:47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现金管理种类: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 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 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 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收益 凭证等。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 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 复计算。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