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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6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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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603120)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3:3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金证券")作为肯特催化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260万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000,000.00元,扣除各项 ...
肯特催化(6031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效东)
2025-04-28 13:00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效东作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效东:出生于1984年5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部管理会计,2009年9月至2015年7月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完成会 计硕士研究生、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学习,2015年7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教师、副教授,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 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
肯特催化(6031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国)
2025-04-28 13:00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建国作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建国:出生于1962年12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8年7月至1991年8月,任太原工业大学教师, 1996年3月至1998年6月,德国爱尔兰根-纽伦堡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7月 至2019年10月,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其间历任中国科学院山 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19年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工程学 院副院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
肯特催化(603120) -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3: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注册,4月16日在上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40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9040万股[6][13]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项飞勇持股2550万股,持股比例51%;台州肯特等股东分别持股[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的相关规定[18][19] - 董事、监事、高管等股份转让和买卖限制[21][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请求董事会执行规定期限为30日[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30] 股权质押与交易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35]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8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若干,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0]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条件[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9]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肯特催化(6031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彦迪)
2025-04-28 13:00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全勤出席[5][6]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 公司状况 - 2024年无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11] - 2024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无重大缺陷[13] 审计相关 - 2024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15]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8]
肯特催化(60312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2: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4406亿元,同比增长6.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5.51万元,同比增长20.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39.05万元,同比增长22.7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股,同比增长18.1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2%,同比增加0.13个百分点[4]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4406亿元,同比增长6.7%(2024年同期为1.3495亿元)[17] - 净利润达1755.51万元,同比增长20.3%(2024年同期为1459.64万元)[18] - 综合收益总额为17,555,142.42元,同比增长20.3%[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股,同比增长18.2%[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3.1%,从1.0069亿元增至1.0381亿元[17]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4%,从413.06万元增至427.05万元[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9,501,631.66元,同比增长6.8%[2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5,706,504.60元,同比增长4.1%[22] 现金流量(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9.97万元,同比增长76.44%[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8,711,935.99元,同比下降3.8%[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99,745.54元,同比增长76.4%[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21,727.23元,同比扩大185.1%[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0,581.30元,同比扩大109.1%[22]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771,488.89元,同比增长199.6%[22] 资产和负债(同比环比) - 公司总资产为10.581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6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2%[4] - 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长3.0%,从2.0708亿元增至2.1332亿元[13]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1.9%,从1.4054亿元增至1.5732亿元[13] - 固定资产减少2.8%,从3.6642亿元降至3.5629亿元[14] - 应付账款大幅增长54.4%,从3026.22万元增至4670.69万元[15] - 未分配利润增长3.3%,从5.2988亿元增至5.4743亿元[16] - 资产总计增长1.4%,从10.4346亿元增至10.5818亿元[1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1,685,235.93元,同比增长60.2%[2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8.78万元[5] 股东信息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88.73%,其中项飞勇持股37.61%[10]
肯特催化(603120)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04-28 12:36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各位委员切实履行了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 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肯特催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肯特催化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 审计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现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效东先生、 独立董事徐彦迪先生、董事长项飞勇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并由具 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效东先生担任主任 ...
肯特催化(6031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4-28 12:36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万股[2]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780万元变更为9040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6780万股变更为9040万股[2] -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 - 公司住所变更为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7号[5]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5] 股东会决策 - 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8] 董事任职 - 公司董事若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8]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8] - 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职务,出现第(六)项情形需1个月内离职[9] 董事义务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财产、挪用资金等多项要求[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10]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内容[10] 董事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平台公告[12]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作出减资决议同理,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3] 清算相关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4]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4] - 公司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14] - 清算组成员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担责[14]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以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登记或备案后的中文版为准[14] - 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肯特催化(60312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12:36
公司代码:603120 公司简称:肯特催化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 ...